品牌標志是一個無形的概念,它必須依附于某一特定的商品而存在,因此我們認為,標志性包裝實際上就是商品包裝,商品包裝的概念也可以說就是標志性包裝的概念。著名市場營銷專家菲力普·科特勒認為:“包裝是指設計并生產容器或包裹物的一系列活動。這種容器或包裹物被稱為包裝”。在這里包裝有兩個方面的含義:①包裝是指為產品設計包裝物的活動過程;②包裝即包裝物。很明顯,菲力普·科特勒將包裝與包裝物視為一體。因此,商品包裝就是指為某一品牌商品設計、制作容器和包裝物的活動。
標志性包裝的作用
1.有利于顧客自我服務,即顧客挑選自己喜愛的商品。因此,包裝必須能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說明商品特色,形成一個良好的整體形象。
2.有利于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樹立品牌形象。
3.為市場營銷者帶來創(chuàng)新的機會。
標志性包裝的設計要求
為了充分發(fā)揮品牌標志性包裝的作用,在品牌標志性包裝設計上應遵循下列要求:
1.保護商品。
2.方便使用。
3.突出個性。
4.新穎別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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