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傳達設計包括由標志、字體、圖形、象征符號等組成的傳達內容,以廣播、報紙、電視、雜志等形成的傳達媒體和不同年份構成的特定傳達受眾三個部分。在視覺傳達設計的實踐過程中,如何協(xié)調統(tǒng)合這三個部分,是關鍵之所在。
傳達內容,是視覺傳達的核心,它來自傳達主體的信息整合。任何事物或產品都是將來自于主體的信息加以歸納總結,提煉并概括出它獨有的特性及存在的本質價值,然后通過創(chuàng)造性的表現(xiàn).形成象征性的符號形式。
傳達媒體的選擇和組合,要根據(jù)傳達內容的要求.從多種媒體中篩選出一個或幾個最具表現(xiàn)力和實用價值的媒介形式,使傳達內容與之達到高度和諧并取得深化、優(yōu)化的效果。對于傳達受眾的理解,當從傳達設計實現(xiàn)和實現(xiàn)后的信息反饋角度來進行。不同類型的受眾群體要求不同形式的傳達內容和傳達媒體與之相適應,這在視覺傳達設計伊始,便應當有針對性地充分考慮。信息反饋對于傳達設計的效果評估和修正有著極其重要的參考價值。受眾群體對于傳達設計的接納與否,直接關系到它能否得以實現(xiàn)其應有的價值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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